睁开眼之前,欧獗感觉自己浑身上下像是要散架了一样。
打骨头缝里渗出来一阵一阵的虚弱,喉咙里干得冒火,想喘口正常气都费劲。
他想动动手指,却发现身体根本不听使唤,只有听觉异常清晰。
他听见身边先是响起一个略显苍老的声音:“这傻子气若游丝、脉搏微弱,怕是撑不过今晚了。”
紧接着,一个不耐烦的声音响起来:“那还等什么?赶紧抬出去啊!让个快断气的傻子死在府里,多晦气,冲了小姐身体刚好的喜气,你担待得起吗?”
“那这玩意抬……抬哪儿去?”
“还能抬哪儿?抬回他自己家去!”
“别忘了把他那个傻精傻精的哥哥叫来,再从账房支二两……不,一两银子打发掉,就说他自己身子骨不争气,福薄,享不了咱李家的富贵,手脚利索点!”
“是,管事,小的明白。”
对话结束了。
紧接着,一阵杂乱的脚步声靠近,欧獗感觉自己被几只手粗鲁地拽了起来,搭上了个硬邦邦的肩膀。
一阵颠簸和混沌中,一些不属于他的记忆碎片挤进了他的脑海。
哦。
原来不是做梦,真他娘的是穿越了。
而且开局就领取了一份地狱级人生大礼包。
这具身体的原主也叫欧獗,字斩猖,名字起的挺屌,就是这投胎技术垃圾的一笔。
原主是云江县下面一个村子里的农家子,父母早亡,家徒四壁,上面只有一个哥哥,叫欧猖。放在这茫茫古武世界,属于最底层、最不起眼的那一撮小贱民。
如果只是穷,倒也罢了,多少穷人也能挣扎着求条活路。
可偏偏,原主还是个痴儿。
不是那种完全的白痴,而是心智停留在孩童时期,懵懂,迟钝,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,反应总是慢半拍。
村里人当面背后都叫他欧傻子。
唯一能称得上优点的地方,就是长相上还算不错,即便营养不良面色苍白,也难掩五官的俊秀。
这份俊秀放在他这个傻子身上就是累赘,总招些无端的嘲笑。
但在某些人眼里,却成了可以利用的优点。
记忆跳转到几个月前。
云江县城里锣鼓喧天,只因本地数一数二的豪绅,李家公开招婿。
招的是病重垂危的千金小姐李琳儿的夫婿。
这李家光是公布出来的聘礼就丰厚得吓人,但消息稍微灵通点的人都没敢贪这份便宜,因为这哪儿是招婿,分明是找药罐子。
据说李家请来看病的那个高人说了,李琳儿这病药石难医,唯有阴阳合欢一途可以疗愈,只需招一上门女婿,行特殊法门,将病气灾厄从那块渡到男方身上即可。
说白了,就是找个替死鬼。
这事一曝光,平时对李家小姐趋之若鹜的青年才俊们,个个缩起了脖子。
银子虽好,也得有命花不是?
但这消息,却像一道光,照进了欧獗哥哥欧猖的心里。
他和媳妇黄云一合计,眼珠子就盯在了自家那傻弟弟身上。
傻子不懂利害,好糊弄,长得不差,李家说不定看得上,最重要的是能换一笔不小的钱。
于是,一番“顿顿有肉吃”、“给你找个漂亮媳妇”的连哄带骗,痴傻的原主便懵懵懂懂地点了头,被哥哥亲手送进了李府那扇朱红色的大门。
记忆里合欢的过程倒是极为模糊,昏暗的房间里点着一些熏香,身上压着那个面色苍白却眼神灼灼的李家小姐。
原主被强迫着配合双修,日复一日,夜复一夜。
他不懂,只觉得难受,虚弱,像有什么东西从自己身体里被一点点抽走。
而效果确实是显著的。
李家小姐李琳儿的脸色一天天红润起来,久病的萎靡一扫而空,变得容光焕发。
李家上下,喜气洋洋。
反观欧獗,则迅速枯萎了下去。
原本只是瘦弱,后来是形销骨立,眼窝深陷,咳嗽不止,最后卧床不起,意识都开始模糊。
李家人起初还敷衍着请个郎中看看,后来便不耐烦了,药也停了,饭食也愈发粗糙,只等这药渣彻底耗尽最后一点价值。
记忆的最后,他听到几个丫鬟在低声说:“他没用了,小姐的病根彻底除了,高人说,就这两日的事。”
然后便是无边无际的黑暗。
再醒来,就是现在。
壳子还是那个壳子,里面却换了一个来自现代,刚被996福报榨干,又无缝衔接被当成人体跳弹榨了一遍的倒霉灵魂。
欧獗在颠簸中默默消化着这一切,心里只剩下几句吐槽:得,上辈子给资本家打工,这辈子给娘们当耗材,我这人生还真是特么的丰富多彩,一路向西啊。
没等他感慨完这操蛋的命运,扛着他的脚步停了。
周围的环境嘈杂起来,一个带着讨好语气的声音问:“张管事,这……这不是府上新姑爷吗?这是怎么了?”



